第380章 闭环结论:一页更正

TY--01 挂上黄灯后的第六天,江门的公开页下面多了一行小字——不是结论,是提醒:

距闭环时限:24小时。

这行字像工地倒计时,逼得所有人都不敢再用“再等等”搪塞。旧改最怕的不是争议,怕的是争议拖成惯例:拖到大家疲了,拖到签约崩了,拖到每个人都只剩一句“你们就是想赖”。

那天晚上十点,江门评审小组临时加开了最后一次复核会。副局长坐在主位,桌上没有茶水,只有三份编号文件夹:

TY-A:政策适用性复核

TY-B:决策过程复核

TY-C:影响评估(预算/签约/金融接口)

交易中心负责人把电脑投到大屏上,页面上每一条证据都带编号,像一串串钉子,把“惯例”钉在墙上,逼它说出来源。

副局长开门见山:“今晚必须落结论。维持也好,调整也好,最关键是:依据要能被复核,责任要能被追。”

国资平台财务经理嗓子沙哑:“领导,我还是那句话——上调我们压力很大。”

法制旁听没看他,只看屏幕:“压力可以写进TY-C,但不能替代TY-A、TY-B。我们先把事实讲清楚。”

一、事实:不是“用错政策”,是“用政策时没写清适用边界”

TY-A 的复核结果先出:

旧改项目立项与启动时间确实早于2024版政策发布;

2024版政策存在“适用范围/过渡条款”的表述,但旧改会议纪要里没有明确写“采用最新口径”或“沿用立项口径”;

街道办引用“最新政策”属于惯例操作,但缺少“适用性说明回执”。

法制旁听总结得很硬:

“所以这次不是简单‘对/错’,而是:边界缺失。

边界缺失导致任何一方都能用‘立项口径’或‘最新口径’去解释自己有利的部分。”

副局长点头:“也就是说,黄灯触发合理。”

交易中心负责人补了一句更狠的:“而且HO答询引用政策时,没有附上过渡条款摘要,导致群众核对时第一眼就觉得‘你们偷换口径’。”

这句几乎等同于承认:在透明体系里,不是你做得对就够了,你得把“为什么对”一起交出来。

二、责任:谁在什么时候把“惯例”当成结论

TY-B 复核把会议纪要链条拉出来,一条条念。

三个月前那场补偿条款讨论会,纪要里写了系数结论,却没有写口径选择的理由;参会签字里有财务、街道办、国资平台,但法制旁听当时未列席;更关键的是——纪要里有一句模糊话:

“按相关政策执行。”

相关政策四个字,就是惯例最喜欢的“烟雾弹”。

纪检联络员问了一句:“当时谁提的‘按相关政策’?”

街道办负责人低声:“我写的。我们觉得没必要写那么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