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不巧,话音刚落,门口便传来一个沙哑低沉的男声。
“哟!明轩!”
“我不在——!”
明轩扬声道,他睁着眼当面撒谎的可爱表情,惹得刚刚好转的芳儿姑娘眼中红心直冒。
来访者年约三十来岁,穿一袭质地轻柔的白绸衫,乌黑的头发以白银冠拢成一髻,与羊脂白玉装饰的腰带相得益彰,个子不算高,但骨架清瘦,从身材来看倒也有一点玉树临风的风姿,长相是好看的,可惜形容颓废,脸色苍白,眼窝深陷,上眼皮总是半耷着,肩膀也松垮垮的毫无精神,一幅没睡醒的模样,显是个习惯了花天酒地的富贵公子哥。
但奇怪的是,他的一双眼睛,看人的时候却是专注无比,无论多久,都不会眨一下。现在他正用这双眼满怀柔情地凝视明轩,就像毒蛇紧盯着猎物,明轩倒是没什么大反应,另外几个却都产生了想要呕吐的冲动。
其实这样的人,就外表来看,即使不可能如明轩般人见人爱,至少不会遭人讨厌。但他现在似乎遭到在场所有人的恶感。
吟然一被他直勾勾的目光扫到,全身就寒毛倒竖,油然而生的厌恶在心中挥之不去。
再看看其他人,杂技团的人是认得他的,看他的眼神戒慎且嫌恶,尤其是锦绣,使劲握住吟然的手,止不住地颤抖。
倒是倾慕明轩的芳儿,见这还算登样的大叔用暧昧眼神打量着心上人,马上把他当成了仇敌,横眉怒眼地瞪着他。如果眼神可以杀人,这男子恐怕早死了一百次不止。
这样的情形,不知应解释为爱情的力量最伟大,还是无知的人最无敌?
“胡说!你不就在眼前吗?”这个叫所有人讨厌的男人,手握纸扇,迈着轻浮的脚步朝明轩走过来,到他面前,扇柄对准额头轻轻一点,“淘气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