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2章 消防门的三道锁

法规处的人补充了一句更行政的支撑:“公开的是脱敏统计,不指向具体项目细节,符合法规边界。统计本身就是治理能力的一部分。”

反击:把“申请指导”变成无利可图

规则一旦落地,最直接的效果是:所谓“申请指导”变得没那么好卖。

因为申请变成填空题:

你要SAF,就得拿监理隐患单号;

你要SUP,就得拿断供通知编号;

你要POL,就得拿通知文件编号;

你想靠嘴,过不了。

而且即便拿到了exception_id,你也必须复测留痕,否则统计里会红。

“他们还能卖什么?”陈毅问。

林远答:“他们还能卖帮助你准备证据,这没问题。不能卖的是‘更容易拿到’。因为更容易拿到不靠技巧,靠发生。”

第一例:拒绝一张“领导盯”的申请

规则发布后的第二天,系统里进来一条exception申请,原因写得很直白:

“省里领导重点项目,要求本周完成升级排期。”

附件里没有编号,没有工单,没有事件。只有一张会议纪要截图。

审批流程按EXC-01走。旁听确认(银行)直接标记:材料不齐。信息处业务审批也只能拒绝,系统自动生成拒绝回执:

拒绝原因:未满足事件证据要求(无SAF/SOC/SUP/POL编号)

建议路径:若涉及群体性风险,请补充投诉工单号/信访编号;若涉及政策节点,请补充通知文件编号。

城投代表在群里急了:“你们这太硬了,领导会不高兴。”

林远只回了一句:“你把拒绝回执给领导看。我们不是不给开门,我们是让门有钥匙——钥匙是事件编号,不是情绪。”

那天晚上,城投代表又发来一条消息:他们补了两份投诉工单编号(脱敏),走SOC类申请,exception_id通过,插队一次,48小时有效,绑定复测。

这才像真实世界:不是领导一句话,而是风险确实存在。

新钩子:事件编号也会被“造出来”

规则落地不到三天,匿名入口又进来一条线索:某服务商开始兜售“投诉工单模板”,号称“快速生成SOC编号”。

陈毅看着截图,皱眉:“他们要开始造事件编号了。”

林远不意外。他甚至有点冷静的悲观:只要规则需要编号,就会有人造编号。

他在白板上写下下一章的方向:

编号真伪校验

跨系统对账

造号即反表演重罚

“下一章,我们把事件编号也接入验真。”林远说,“投诉工单不是你自己写个PDF就算,它必须来自独立系统或独立渠道,至少能对账。造号的成本要比补证的成本更高。”

他停顿了一下,补上一句更狠的:

“消防门不是给人钻的。谁敢造火警,我们就用制度把他烧出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