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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把“8%”拆成三类:该付的、可优化的、不能付的
第二天,江门评审小组开了成本复核会。林远没讲情绪,只给了一个拆法:
把供应商的“合规成本”分成三类:
A类:制度新增的必需动作成本(可谈,但要证据)
额外标签与追溯材料(可核验采购单)
驻场配合抽检的人力(可核验排班与工时)
B类:供应商自身效率问题(不该由项目买单)
“复检等待费”“加班费”这类模糊项
车次调度混乱导致的成本
C类:对制度的变相惩罚(直接拒绝)
“抽检协同费”如果写成“你抽一次我收一次”,那就是把监管变成收费
“名誉风险补偿”这种更不可能
副局长当场拍板:“按三类走。A类给证据,B类优化,C类不谈。”
然后他补了一句更现实的话:“我们不是不让企业赚钱,我们是不让企业靠制度赚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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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工具上台:公开一个“合规成本走廊”
真正能把这场成本战打赢的,不是嘴皮子,是规则。
林远建议江门做一个“合规成本走廊(Cost Corridor)”,像保证金档位一样,把可接受的区间公开出来,让市场来压价,而不是你跟单一供应商拉扯。
江门把走廊写成简化摘要(不公开敏感单价,只公开计价结构):
CC--01|合规成本走廊(草案v0.1)
合规成本只覆盖A类“新增必需动作”
计价方式:按“实际发生+凭证”结算,设置上限区间(走廊)
上限区间按材料类别分档(外立面为X档)
超出走廊需再次触发CC黄灯并说明原因
B类/C类不纳入合规成本结算
小主,
这一招很厉害:
你不跟他争“8%合不合理”,你告诉他——你可以报,但你报得进走廊才算数。
供应商最怕的,就是“我喊价你不跟我吵,但你把我的价变成可对比”。
一旦可对比,就会有第二家、第三家愿意用更低的走廊成本换更稳定的订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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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给企业一个“甜头”:用资金节奏换合规价格
但规则不能只靠压价,还要给对方一个可接受的利益点。
否则他宁愿走极限边缘、用慢交付拖你。
江门把“甜头”做成制度化交易条件,不靠私下承诺:
合规达标(链路不断、抽检配合、PS齐全) → 可进入“快结算通道”
快结算通道:在FR用途锁定与节点闭环确认后,付款周期缩短(例如T+X日)
若出现链路断裂黄灯(QC-Y)或TF-Y2这类质量争议 → 自动退出快通道
这套逻辑对供应商很有吸引力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