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1章 万能钥匙上锁

然后他在旁边写出更关键的——负面清单,写到每个人看了都心里发凉:

不得替企业定价、议价、压价

不得要求企业更换中标人、供应商、分包商

不得口头指令取代书面流程

不得调取与红灯无关的个人敏感数据

不得以红灯名义对非公共项目进行干预

不得以“协调”名义要求企业捐赠、赞助、变相利益输送

不得用公开信息制造“点名羞辱”,只能记录“履约事实”

纪检旁听的人这时终于开口,声音不大,但非常冷:“最后两条建议加进去:

一,介入必须双签——住建+交易中心共同签署,不允许单部门形成事实决定;

二,所有介入纪要进入备案库,随机抽查,谁越界谁担责。”

会议室安静了两秒,随后有人开始点头——不是因为认可林远,而是因为大家都明白:只有把万能钥匙锁进条款里,试点才可能活下来。

锁边界的同时,对手没闲着。

当天晚上,林远的秘书又收到一条“很像安排好的”投诉线索:某个本地开发商在市里递交申请,要求把他们的商业项目也纳入“红灯协调”,理由是“同样涉及居民利益”。更巧的是,他们的供应商正是前几次跳车的那家商砼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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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把典型的制度陷阱:

你要是同意介入商业项目,对手就能说你越权、搞选择性干预;

你要是不同意,对手又能说你双标、透明只对自己人。

书记在电话里急得声音发紧:“他们这是逼你出手。”

林远却很平静:“那就让条款出手,不让人出手。”

第二天一早,住建局把“介入申请”正式回函,措辞非常死板,也非常锋利:

——不符合公共项目触发条件;

——不属于协调小组介入范围;

——建议申请方按市场合同与司法途径解决履约争议;

——如涉及群体性风险,可由街道启动信访解释模板,但不触发协调介入。

回函一发出去,那家开发商立刻在行业群里带节奏:“看吧,所谓透明,就是官商勾结,想帮谁帮谁。”

群里一片热闹,等着看林远怎么“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