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章 红灯上报:谁先扛责

“我们现在有两条路:

第一,你继续不供货。我们把‘材料保障’节点挂红灯,按试点规则上报市里,由协调小组出面保障公共项目供应,同时记录你拒供的事实;

第二,你继续供货。我们按试点规则把公开内容限定在节点,不公开你的敏感信息,同时给你一个保护:任何人拿试点节点信息逼你降价,住建局可以出具‘非价格公示’说明,交易中心也会配合澄清。”

商砼站老板皱眉:“红灯上报……是不是要把我们当典型?”

林远摇头:“红灯不是典型,是事实。你拒供就会造成延期,延期就必须有人负责。你不想当典型,就别让事实变红。”

这话听着不狠,却比狠更让人发虚——因为它不靠气势,靠的是规则的不可回避。

砂石供应商插嘴:“那……那我们要是供了,后面审计查我们以前的项目怎么办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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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务副局长接过话:“查不查以前不是你能决定的。你担心的是‘被盯上’,但你今天拒供,才一定会被盯上。”

一句话把所有人说沉默了。

就在这时,监理突然开口:“我还有个问题。我们现场发现总包报上来的回填材料合格证不齐,按规范我不能放行。你们要材料保障,我要质量保障。那到底谁先?”

总包负责人脸色一下变了:“你别在这时候搞我们!那是分包送来的资料,晚点补不行吗?”

监理不让:“不行。之前就是因为大家都说‘晚点补’,最后出事。”

会议室里空气骤然紧,那个“灯要坏”的味道出现了:把矛盾搅成一团,让制度看起来像拖后腿。

林远终于把笔拿起来,在台账上写了一行字——

“回填材料合格证不齐:质量风险——黄灯转红灯候选”

然后他抬头,对总包说:“你刚才那句‘晚点补’,就是我们试点要解决的老毛病。”

总包急了:“林总,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。我们现在工期压力大,材料又卡着,监理又卡着,群众又盯着……”

林远没有反驳压力,而是把压力拆成责任链:

“材料保障,是供应端的问题;合格证不齐,是分包管理的问题;监理不放行,是监理职责的问题。”

“你们都在喊难,但难不能变成‘谁都不担’。”

他把《责任签署表》摊开:“现在按规则走:

1)总包:今天晚上八点前,把分包单位、批次、合格证缺项列清楚,签字;

2)监理:列出缺项清单与最短补齐路径,签字;

3)住建:对试点项目开通‘资料补齐绿色通道’,但只对清单内的缺项,不允许无限延展;

4)供应商:给出最晚排车时间,签字。”

副市长一直没说话,这时才轻轻敲了敲桌面:“按这个来。谁不签,谁就默认承担红灯后果。”

这一句落下去,会议室里终于有人开始真正“办事”。

商砼站老板咬了咬牙:“排车我可以给,但我要求你们公告上别写我公司名字写得太刺眼。”

林远点头:“公告写‘供应单位已落实’,不写你内部价格,不写你合同细则。但拒供的事实,如果发生,必须写清楚。你要保护,我给;你要遮掩,我不给。”

砂石供应商看了看常务副局长,又看了看副市长,最终也签了:“三天内保障到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