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7章 对户约的讨论

“不错,这一条虽然是这样定的,但后面还有不少补充,现在还没有完全定下来,不过我听老师说,成家立户的族人,要是自己去建造房屋的话,即便是之前有父辈留下的宅地,那也要收归部落,每户只能按照部落规定的大小来建造房屋,私田也是如此。”

“这样才对,不这样做的话,一个族人经过几代积累,岂不是房屋越来越多,宅地也越来越多?对其他族人而言,不就太不公平了吗?”

骨黑点了点头,对熊洪族长的做法很是认可。

“嗯,这一条其实已经帮了后代大忙,不然重新划一块宅地,自己从头去建造,不又要很多铜钱和时日吗。”

青年点点头,为能够与乌脖和骨黑有共同的观点而高兴。

“看看下一条吧!”

“第二条,每户对其私田之出产,除必要上交的部分,其余享有完全支配之权,可自用、存储,亦可于部落指定之杂肆与他人交换。”

“第三条,每户通过自身劳动所得之工具、家具、衣物、装饰及剩余粮食,为私产,受部落保护。”

这两条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其他部落可都没有这样的规定,而是所有的收获都归部落,也就是熊洪担任熊部落族长以来,才逐渐让大家有了一些私产。

这两条,更像是为了让私田推行下去,而制定的内容,至少在乌脖和骨黑看来,更像是对族人种植私田的一种鼓励。

只要你认真劳作,劳动中所获得的物品,除了归部落所有的部分,剩下的都是个人自己的,这样肯定能吸引不少族人的积极性。

“这三条就是部落给族人的好处,看起来很是不错。”

青年点了点头,又指着下方的条目,

“下面的几条,就是成家立户后,要做的事情了。”

第三部分就是每户职责,同样也是三条:

立户且有私田的家庭,除了正常的耕种公田,每户每年还需按青壮数,在公田上完成必要的劳作日数,通常为七日至十五日,此乃“田役”,就相当于补偿私田种植的付出。

当然,这田役的时间,肯定不是什么春耕、秋收这些重要的日子,不会耽误私田的耕作。

并且部落也不是白用田役,所有公田的产出归部落统一支配,协助公众的族人以及出力的青壮,可在秋收之后,视收获情况分配到一些铜钱作为奖励;

第二条就是跟武备有关系了,成家立户后,每户需出一丁,接受部落日常的训练,为期十天至半个月左右,尤其是武备训练,在部落需要时优先征召,组成部落武装,执行训练或者战斗任务,此乃“兵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