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高考后填报了国内著名医科大学的专业,并且成功录取,五年本科后考到新加坡的国立大学继续攻读心脑血管专业的硕士,硕士毕业后就在国立大学医院就职了。
当初之所以会选择报考医学专业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宋青当年突发的重病,启发了沈樱对医学的热忱,救死扶伤成了她人生的一个目标。
而选择新加坡,或许是存了点私心吧。
可以离沈家更近一点,当年的事还压在心里,像个烫伤疤一样,用什么祛疤膏都去不掉。
沈樱走回家了,她住的是医院提供的员工宿舍,单人间,这么多年的生活,她早没了当初大手大脚的习惯。
宿舍是一房一厅的,装修很简单,里面就一张灰色沙发,一张玻璃的茶几,茶几上摆了个纯白色的花瓶,插着的郁金香已经有凋谢的趋势,说明主人好几天没回来了。
她一进门,一只灰色的英国短毛猫扑了过来,跳到她手上,舔她掌心。
“i想我了吧。”她摸了摸猫的头,i其实一点也不迷你,反而很肥硕,沈樱觉得这样有反差萌就起了这个名字。
因为一个人住,她搬来后决定养只猫,可以搭个伴,没这么寂寞。
她将i放到地上,给它的碗里加猫粮,走回了房间。
房间只有一张床,旁边的书桌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,窗帘是蓝色的,所有的家居色调都是偏暗的,一如她曾经喜欢的那样,只是她不用黑色了,毕竟大姨宋安说过,黑色寓意不好。
她五分钟洗了个澡就躺到了床上,头发还是湿的,她把头发散开晾干,思绪一下子拉到了刚去南云县一中军训第一天的夜晚,她也是像现在这样做的。